对此,《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中指出,在全社会广泛开展人文社会科、文艺欣赏、法制、科技卫生等基础知识的普及工作。加强村镇文化、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军营文化、家庭文化建设。实施“国民艺术教育推进工程”,推动文学、戏剧、音乐、舞蹈、曲艺、雕塑、绘画、工艺品、风俗、技艺等到农村、到工厂、到军营。
高度重视义务教育阶段的文化普及教育,使广大中小学生掌握基本的文化常识和传统文化技艺。在国民教育中加大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的比重,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知识的普及教育。加强群众文化创作,发挥文化馆(站、中心)等文化机构的组织作用,充分利用传统节日、重大节庆、广场文化活动等载体,开展歌咏、读书、书法、朗诵、科普知识等各种群众性文化活动。
组织文艺工作者深人基层演出,鼓励和支持专业艺术院团富余、离退休演艺人员开展群众性文艺辅导或展演活动。国有文化单位每年要安排一定场次的免费演出和艺术讲座,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的同时,提高艺术欣赏水平。
什么是文化知识修养?
文化知识修养,是指人们掌握和运用文化知识所达到的一定素养或水平。首先,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决定其进行文化知识修养的必要性。只有不断提高文化知识水平,才能不断加深对党的纲领、党的宗旨以及党的路线方针的理解,才能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员的先进性,不仅应该体现在工作实践的努力中,也应该体现在对文化知识的渴求和努力学习中。党支部书记不一定都是文化知识水平很髙的人,但是渴求文化知识的热情必须高于一般群众。只有这样,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才是全面的。即使是那些已经具有较高文化知识水平的党支部书记,如果满足现状,不思进取,也是与党性精神相违背的。其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知识修养尤为重要。新时期需要各种建设人才,而这些人才的成长无一不需要文化知识作为基础。党员要在现代化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就必须学习文化知识,使自己成为有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