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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为什么会诞生种姓制度?

来源:www.nbmjn.com   时间:2022-06-02 04:38   点击:182  编辑:通家   手机版

印度的种姓制度已经出现了三千多年,虽然印度在独立之后通过立法的形式废除了种姓制度,但是在印度的广大农村地区,种姓制度的影响仍然存在。种姓制度在古印度出现,一方面是古印度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另一方面是由于古印度受到了雅利安人的入侵,雅利安人为了稳固自己的统治,建立了划分等级的种姓制度。

学习过古代史的朋友都知道,在早期的氏族社会和部落联盟时期,人们并没有明确的等级观念。一直到了奴隶制国家出现,人们才开始有了等级观念。早期奴隶制国家的等级观念并不成熟,不过随着奴隶制国家的发展,世界上大部分奴隶制国家都形成了一套等级体系。例如我国商周时期就有诸侯、卿大夫、士、平民、奴隶的等级制度,而印度最早的种姓制度,就类似于我国商周时期的诸侯、卿大夫、士、平民、奴隶的划分,只是叫法上不一样罢了。

到了封建社会时期,世界上大部分封建国家都有一套等级制度,例如我国古代的士农工商,就是通过职业来划分等级的一种制度。同时期的日本也有武士制度,西方国家也有封君封臣制度,这些等级制度的出现都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产物。印度的种姓制度既划分了等级,也划分了职业,因此印度的种姓制度才能从奴隶社会开始,一直延续到封建社会时期,甚至在英国殖民印度期间都大力推行种姓制度。

按照古印度的种姓制度,婆罗门属于第一种姓,他们掌管着宗教祭祀和教育的职责。刹帝利属于第二种姓,他们主要是古印度的官员和将领,管理着古代印度的军政大权。吠舍属于印度的第三种姓,他们主要是地主和商人,属于印度的平民阶层。首陀罗是印度的第四种姓,他们主要是奴隶和佣人,是四大种姓里面地位最低的人。因为古印度高低种姓之间不通婚,低种姓的后人只能世世代代从事低贱的工作,高种姓的后人不管多么差劲,都能够从事高级工作。

从种姓制度出现的历史背景来看,印度在3000多年前出现种姓制度,主要是因为入侵印度的雅利安人想要保障自己的统治地位。雅利安人入侵印度之后,印度的土著居民数量仍然众多,雅利安人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地位,就必须要保障雅利安人能够占据较多的高等职位,将宗教和军政大权控制在自己的手中。种姓制度直接规定了不同种姓的职业,只要雅利安人能够占据高种姓的多数,就能够保障自己的优势地位。

种姓制度至今已经影响了印度三千多年,虽然目前印度国内的一部分高种姓人士仍然瞧不起低种姓人士,但是由于印度法律已经废除了种姓制度,随着印度人的受教育水平提高,种姓制度最终肯定会被废除。当然印度想要完全废除种姓制度也并不容易,美国从南北战争时期就废除了黑人奴隶制度,现在美国国内仍然有很多种族主义者,印度想要完全废除种姓制度,最少也需要几十年的时间。

印度种姓制度(印地语:हिन्दू वर्ण व्यवस्था (Hindū varṇa vyavasthā),英语:Caste system in India,或作印度卡斯特体系)是曾在印度与南亚其他地区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体系。种姓制度的出现被认为是雅利安人入侵印度之后发展出来的一种统治手段,并且被证明十分有效。

最高种姓婆罗门其实是欧洲人血统

一般认为,印度种姓制度是公元前1500年左右,随雅利安人入侵印度而创立的社会制度,原始的古印度文明的继承者反倒变成了低阶的种姓、征服者变成了高阶种姓的人。原本的种姓制度并非要划分阶级及人的高低贵贱,而是要确保本身雅利安人的执政权和保持各种工作都有一定的人数;但是经过几千年的发展,很多支持种姓制度的专家学者在宗教、哲学、人类学上亦有提出大量种姓制度适合印度社会的理论,认为在印度种姓制度有其存在的合理性,而且有些理论在印度非常深入人心。

印度种姓制度中的最底层贱民是原住民

这种种姓制度以婆罗门为中心,划分出许多以职业为基础的内婚制群体,即种姓。各种姓依所居地区不同而划分成许多次种姓,这些次种姓内部再依所居聚落不同分成许多聚落种姓,这些聚落种姓最后再分成行不同行外婚制的氏族,如此层层相扣,整合成一套散布于整个印度次大陆的社会体系。因此,种姓制度涵盖印度社会绝大多数的群体,并与印度的社会体系、宇宙观、宗教与人际关系息息相关,可说是传统印度最重要的社会制度与规范。

甘地劝说人们放弃种姓制度

印度经历过四次改革种姓制度的时期:最早为佛教与耆那教为首,这两个宗教都宣称众生平等,一开始就是为了反对不平等的种姓制度而创立的宗教,特别是佛教在日后还成为了普世宗教;第二个时期是随着信仰伊斯兰教的马木留克、蒙兀尔等外来征服者统治印度,这些伊斯兰教徒在一定程度上瓦解了种姓制度、大量低阶种姓的人为了逃避次层次的生活改信伊斯兰教;进入现代以后的第三个时期,在民主国家的英国统治的英属印度时期,英国人带来的西方平权思想很大程度上冲击了种姓制度;最后第四个时期开始于1947年印度独立后,种姓制度的法律地位正式被废除,各种种姓分类与歧视被视为非法,然而在实际印度社会运作与生活上,其仍扮演相当重要的角色,法律的约束力对实际生活的影响有限。

印度独立后,宪法第15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因种姓、宗教、出生地而受歧视”;第17条明文规定废除“不可接触制”。为了保证低种姓人和贱民的教育和求职权力,印度还实施了著名的“保留政策”,不仅在议会两院为他们保留了一定比例的席位,而且在所有政府机构和国营企业中为他们保留高达27%的名额。另外,还给低种姓出生的学生一定比例的升学名额。在今天,印度人的身份记录里不再有任何关于种姓的记载。

尽管自印度独立以后,废除了种姓制度,印度宪法明文规定不准阶级歧视,但是种姓制度对今天的印度社会特别是印度农村仍然保留着巨大的影响。种姓层级最高的婆罗门不及人口的4%,却占有七成的司法权及接近半数的国会席次。就算在天灾时,贱民亦饱受歧视,得不到最基本的援助。如在2008年8月,印度比哈尔邦的阿拉里亚发生水灾,然而由于阿拉里亚为贱民的集中地,灾民得不到地方政府的任何协助,令大量灾民死于水灾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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