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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叶分装标签内容(分装茶叶的标签要求)

来源:www.nbmjn.com   时间:2022-11-17 13:37   点击:109  编辑:admin   手机版

1. 分装茶叶的标签要求

1、净含量:XXX g,以克为单位。

2、对于重量,国家没有做任何的规定,完全看厂家,自己根据自己的需求设计包装,包装要装多少重量的茶叶,完全是自定义。

你要装250g的茶,你就要设计能装下250g的包装,

2. 分装茶叶的标签要求有哪些

应该标注原产地。再标注分装地,做好充分说明。

3. 茶叶包装应符合

当今社会我们每天几乎都在和食品,商品打交道。每天消费似乎已成为一种现实现象,也成为了一种文化。衣食住行的每个方面都是人类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包装设计的色彩,并非是对那些所谓的光学、电磁波以及波长等物理学知识的讨论,而是从设计色彩学的理论基础上,着重色彩的色相、明度、纯度以及色彩心理等方面的问题的研究。在商品的海洋中,包装设计不断地变化着手法、创新着形式、塑造着个性特征,尤其注重色彩的属性及色彩的运用。色彩的属性并非一成不变,其中各要素之间的变化,给设计色彩的对比、调和的运用,提供了丰富的空间。

在众多的商品包装设计中,无一不为能最快捷、醒目、悦目来吸引消费者注意。丰富的色彩传递着各种不同的情趣,展示着不同的品质风格和装饰魅力。追求设计语言的纯粹是设计师孜孜以求的,他们以更加理性的独特视角,在努力摆脱设计流行中的喧闹、繁杂、缤纷艳丽的手法。积极寻找色彩设计的理性与单纯。

例如日本设计师藤田·隆设计的“日本琴酒”,充分利用无彩色的属性,通过金色文字在透明体容器上的设计排列,在光与影的作用下,体现出该设计的卓而不凡。设计高度浓缩与概括,将该设计推向了极致,好似众多商品之中一颗璀璨的明珠,进发出灼灼异彩。

色彩的选择与组合在包装设计中是非常重要的,往往是决定包装设计优劣的关键。在极少主义的影响下,摆脱传统色彩的因有属性的束缚,结合现代包装设计理论与商品的属性要求,采用无彩色中的金、银、黑、白、灰进行设计的包装,则更显商品的永恒之美。无彩色系的特殊性质,为许多商品的包装设计提供了充展示魅力的舞台。

越来越多的人喜欢国外食品,甚至有人会花重金海淘。当然了吸引我们的不仅仅是国外食品的质量,有一部分也是因为国外食品包装设计的原因,国外食品包装设计的色彩搭配其实是尤为重要的。

4. 散装茶叶标签要求

具体见《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 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5. 分装茶叶的标签要求是什么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按照地域管辖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到所在地的市(地)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提交申请材料。质监部门在接到企业申请材料后组成审查组,完成对申请书和资料等文件的审查。

标准号:关键词:

QS是“质量安全”(QualitySafety)的英文缩写,它是我国新近实施的食品质量安全标志。国家强制性规定,所有的食品生产企业必须经过检验,合格且在最小销售单元的食品包装上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并加印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QS”标志)后才能出厂销售。自2004年起,我国首先在大米、食用植物油、小麦粉、酱油和醋五类食品行业中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自明年起,包括茶叶在内没有QS认证的13类食品将不得在市场上出售,所有茶庄、茶馆也不得经营无QS认证的茶叶产品。

一、准备资料

按照规定要求填写《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到所在市(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领取)两份;企业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企业代码证(复印件)一份;不需办理代码证书的,提供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企业生产场所布局图一份;生产企业工艺流程图(标注有关键设备和参数)一份;企业质量管理文件一份;如产品执行企业标准,还应提供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一份;申请表中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 申请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按照地域管辖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到所在地的市(地)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提交申请材料。质监部门在接到企业申请材料后组成审查组,完成对申请书和资料等文件的审查。企业材料符合要求后,发给《食品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企业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将在接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通知后补正。

三、审查

企业的书面材料合格后,按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规则,企业要接受审查组对企业必备条件和出厂检验能力的现场审查。现场审查合格的企业,由审查组现场抽封样品。审查组或申请取证企业将样品送达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经必备条件审查和发证检验合格而符合发证条件的,地方质量技监部门对审查报告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统一汇总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质检总局收到省级质量技监部门上报的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材料后,审核批准。

四、 发证

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核批准后,省级质量技监部门向符合发证条件的生产企业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其副本。

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5年,不同食品其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在相应的规范文件中规定。在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前6个月内,企业应向原受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换证申请。

食品生产许可证实行年审制度。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内,每满1年前的1个月内向所在地的市(地)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年审申请。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在食品原材料、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等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开发生产新种类食品的,应当在变化发生后的3个月内,向原受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企业名称发生变化时,应当在变更名称后3个月内向原受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食品生产许可证更名申请。

特别提醒:《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封面应当加盖企业公章,复印的印章无效。

6. 茶叶销售包装上的标签一般包括什么内容

按照规定,定量包装茶叶标签的内容必须包括:茶叶的具体名称、配料表(仅限花茶和保健茶、药茶类)、净含量、加工制造商的名称和地址、生产(包装)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质量(品质)等级、产品标准号等8项内容。并不要求普洱茶包装上标茶鲜叶的等级。

7. 茶叶外包装盒标签应符合

茶叶可以不用标示营养标签,遵循GB 28050豁免规则

GB 28050中第七条:

7 豁免强制标示营养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下列预包装食品豁免强制标示营养标签:

——生鲜食品,如包装的生肉、生鱼、生蔬菜和水果、禽蛋等;

——乙醇含量≥0.5%的饮料酒类;

——包装总表面积≤100cm2 或最大表面面积≤20cm2 的食品;

——现制现售的食品;

——包装的饮用水;

——每日食用量≤10 g 或 10 mL 的预包装食品;

8. 茶叶包装标签具体应标注哪些内容

tscd是茶叶真空袋厂家的代号,14-001是茶叶真空袋的编码。

9. 茶叶销售包装标签执行标准

福鼎白茶的执行标准为《GB/T22291-2017》,该标准适用于白茶栽培、生产、加工、储存、审评等各方面,同时新执行标准增加术语和定义,产品增加了寿眉,另外对茶叶的定义、特征做了详细的补充和说明。

变化如下:

——调整部分引用标准;

一一增加术语和定义;

——产品中增加“寿眉”并规定相应的感官品质和理化指标;

一一理化指标中增加水浸出物指标。

白 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白茶的产品与实物标准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茶树Camellia sinensis (Linnaeus.) O.Kuntze的芽、叶、嫩茎为原料,经萎调、干燥、拣剔等特定工艺过程制成的白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302 茶 取样

GB/T 8303 茶 磨碎试样的制备及其干物质含量测定

GB/T 8304 茶 水分测定

GB/T 8305 茶 水浸出物测定

GB/T 8306 茶 总灰分测定

GB/T 8311 茶 粉末和碎茶含量测定

GB/T 14487 茶叶感官审评术语

GB/T 23776 茶叶感官审评方法

GB/T 30375 茶叶贮存

GH/T 1070 茶叶包装通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 123 号

3、术语和定义

GB/T 1448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白毫银针 Baihaoyinzhen

以大白茶或水仙茶树品种的单芽为原料,经萎凋、干燥、拣剔等特定工艺过程制成的白茶产品。

3.2

白牡丹 Baimudan

以大白茶或水仙茶树品种的一芽一、二叶为原料,经萎凋、干燥、拣剔等特定工艺过程制成的白茶产品。

3.3

贡眉 Gongmei

以群体种茶树品种的嫩梢为原料,经萎凋、干燥、拣剔等特定工艺过程制成的白茶产品。

3.4

寿眉 Shoumei

以大白茶、水仙或群体种茶树品种的嫩梢或叶片为原料,经萎凋、干燥、拣剔等特定工艺过程制成的白茶产品。

4、产品与实物标准样

4.1白茶根据茶树品种和原料要求的不同,分为白毫银针、白牡丹、贡眉、寿眉四种产品。

4.2每种产品的每一等级均设实物标准样,每三年更换一次。

5、要求

5.1 基本要求

具有正常的色、香、味,不含有非茶类物质和添加剂,无异味,无异嗅,无劣变。

5.2感官品质

5.2.1白毫银针的感官品质应符合表1的规定。

5.2.3贡眉的感官品质应符合表3的规定。

5.3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5的规定。

5.4卫生指标

5.4.1 污染物限量指标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5.4.2农药残留限量指标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

5.5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6、试验方法

6.1感官品质

按GB/T 23776的规定执行。

6.2理化指标

6.2.1 试样的制备按GB/T 8303的规定执行。

6.2.2 水分检验按GB/T 8304的规定执行。

6.2.3 总灰分检验按GB/T 8306的规定执行。

6.2.4 粉末检验按GB/T 8311的规定执行。

6.2.5 水浸出物检验按GB/T 8305的规定执行。

6.3卫生指标

6.3.1 污染物限量检验按GB 2762的规定执行。

6.3.2 农药残留限量检验按GB 2763的规定执行。

6.4净含量

按JJF 1070的规定执行。

7、检验规则

7.1取样

7.1.1取样以“批”为单位,同一批投料生产、同一班次加工过程中形成的独立数量的产品为一个批次,同批产品的品质和规格一致。

7.1.2取样按GB/T 8302的规定执行。

7.2检验

7.2.1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均应做出厂检验,经检验合格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品质、水分和净含量。

7.2.2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第5章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检验周期每年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如原料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b)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一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出入时;

c) 国家法定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型式检验时,应按第5章要求全部进行检验。

7.3判定规则

按第5章要求的项目,任一项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均判为不合格产品。

7.4复验

对检验结果有争议时,应对留存样或在同批产品中重新按GB/T 8302规定加倍取样进行不合格项目的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

8、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标志标签

产品的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标签应符合GB 7718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 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的规定。

应符合GH/T 1070的规定。

8.3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无异味、无污染。运输时应有防雨、防潮、防晒措施。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

8.4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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