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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潭翠芽茶结束了贵州茶叶没有中国驰名商标历史的茶是
湄潭翠芽茶,原名湄江茶,因产于湄江河畔而得名。创制于1943年,至今已有60多年历史,为贵州省的扁形名茶。主销贵阳、遵义,也销北京、上海和香港等地。作为馈赠亲友,招待国际友人的礼品茶。产地 湄江茶产于贵州湄潭县。湄潭县位于贵州北部,气候温和,雨雾日多,土壤肥沃,结构疏松,含矿物质丰富,对茶树生长极为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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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的茶叶有都匀毛尖,湄潭翠芽,绿宝石,遵义红,梵净山茶等。
1、都匀毛尖:
都匀毛尖茶又名鱼钩茶,具有三绿透黄色的特色,即干茶色泽绿中带黄,汤色绿中透黄,叶底绿中显黄。成品都匀毛尖色泽翠绿、外形匀整、白毫显露、条索卷曲、香气清嫩、滋味鲜浓、回味甘甜、汤色清澈、叶底明亮、芽头肥壮。
2、湄潭翠芽:
湄潭翠芽原名湄江翠片,由原湄潭茶叶试验场(今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前身)于20世纪40年代创制而成,该茶外形扁平光滑,形似葵花籽,隐毫稀见,色泽绿翠,香气清芬悦鼻,粟香浓并伴有新鲜花香,滋味醇厚爽口,回味甘甜,汤色黄绿明亮,叶底嫩绿匀整。
3、绿宝石:
绿宝石以采摘内含物质比茶芽更为丰富的一芽二三叶茶青为原料,运用独特的工艺制成,外形盘花颗粒状,不仅口感鲜爽宜人,更具有栗香浓郁,滋味厚重、持久耐泡的特点,尤以其厚味堪称一绝,冲泡七泡而仍有茶香。同时,绿宝石先后通过了德国Galab、香港SGS和德国Eurofins等多家世界权威检测机构的农残检测,400多项检测标准全部合格,是目前国内少有的在农残指标和品质上出口与内销采用同一标准的茶产品。由于茶青原料为一芽二三叶,因此茶青下树率大大提高,茶农收入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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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三大名茶为:1、都匀毛尖,香气清高,滋味鲜浓,中国十大名茶之一;2、湄潭翠芽,滋味醇厚爽口回甘,粟香浓郁,伴新鲜花香;3、兰馨雀舌,滋味浓厚鲜爽,清香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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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遵义红
湄潭是中国古老的茶区之一,是遵义市重点茶叶生产基地,湄潭茶叶种植历史悠久,茶圣陆羽在《茶经》中说:“黔中生思州、播州、费州、夷州,往往得之,其味极佳”。
在湄潭,茶叶是一项春天的产业、阳光的产业,而遵义红正是这阳光产业中最绚烂的一束。
“遵义红”红茶是湄潭盛兴茶业有限公司新开发产品,公司根据湄潭黔湄系列茶树品种的特性,将“湄红”加工工艺与福建政和工夫红茶、坦洋工夫红茶、祁门红茶的加工工艺相结合,并用以“红色遵义”独特的地域特性作为商品名称的一款高品质红茶。
2、遵义绿茶
遵义毛峰茶,原产于湄潭县一带,是解放后创制的名茶,已进入全国名茶行列,多次荣获省优和部优产品称号。其主要特点是茶片紧细圆直翠润,白毫显露,嫩香持久,汤色浅绿明净,味清醇爽口。
遵义毛峰之所以成名,一是茶质好。这一带坡地广阔,山势回缓,温、湿度宜于茶树生长;二是制作工艺独特。每年清明节前后10至15天,茶树经过一冬天可塑性物质的积累,生机旺盛,茶芽如春笋般茁壮成长,芽叶细嫩,密被茸毛。用这些茶芽经过精细加工而成遵义毛峰。
3、湄潭翠芽
湄潭翠芽,贵州省遵义市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外形扁平光滑,形似葵花籽,隐毫稀见,色泽绿翠,香气清芬悦鼻,粟香浓并伴有新鲜花香,滋味醇厚爽口,回味甘甜,汤色黄绿明亮,叶底嫩绿匀整。
湄潭翠芽产地范围为贵州省遵义市湄潭县、凤冈县、余庆县、正安县、道真县、务川县现辖行政区域。每年2月下旬至4月下旬采摘单芽至一芽一叶的嫩梢,经摊青→杀青→理条→整形→脱毫→提香工艺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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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州十大名茶之都匀毛尖
都匀毛尖,中国十大名茶之一。1956年,由毛泽东亲笔命名,又名“白毛尖”、“细毛尖”、“鱼钩茶”、“雀舌茶”,是贵州三大名茶之一。外形条索紧结纤细卷曲、披毫,色绿翠。香清高,味鲜浓,叶底嫩绿匀整明亮。产于贵州都匀市,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味道好,还具有生津解渴、清心明目、提神醒脑、去腻消食、抑制动脉粥样硬化、降脂减肥以及防治坏血病和护御放射性元素等多种功效与作用。
2、贵州十大名茶之湄潭翠芽
湄潭翠芽,贵州省遵义市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湄潭翠芽外形扁平光滑,形似葵花籽,隐毫稀见,色泽绿翠,香气清芬悦鼻,粟香浓并伴有新鲜花香,滋味醇厚爽口,回味甘甜,汤色黄绿明亮,叶底嫩绿匀整。2017年5月,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湄潭翠芽”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3、贵州十大名茶之梵净山翠峰茶
梵净山翠峰茶,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所产茶叶品种之一。因主产于该县境内武陵山脉主峰——梵净山而得名。产品原料采自梵净山800—1300米海拔高度的福鼎大白茶群体品系茶园,产品具有“色泽嫩绿鲜润、匀整、洁净;清香持久,栗香显露;鲜醇爽口;汤色嫩绿、清澈;芽叶完整细嫩、匀齐、嫩绿明亮”的特点,赢得业内专家一致好评和消费者喜爱。2005年获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是贵州十大名茶之一。
4、贵州十大名茶之石阡苔茶
石阡苔茶是中国贵州省石阡县当地各族茶农长期栽培选育形成的一个地方品种,母树属古茶树系列;是中国屈指可数的茶树良种,抗逆性、适应性、产量、品质都比外地品种要胜几筹,而且栗香持久,滋味醇厚,色泽绿润,汤色黄绿明亮,叶底鲜活匀整。经农业部检验,该茶致病菌卫生指标、重金属及农残含量,均低于欧盟、日本的标准,芳香物质含量丰富,而且含锌、硒、钾等有益物质。该茶发源于石阡,引种到黔东、黔北、黔东南等地,是贵州省铜仁地区石阡县特色茶产业的战略品种,曾被人誉为“金不换”和“品牌中的品牌”。
5、贵州十大名茶之凤冈锌硒茶
凤冈富锌富硒茶,贵州省凤冈县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锌硒茶,是因土壤里含有天然的锌硒微量元素,通过茶树种植,使之自然吸收于茶叶中,其茶叶浸泡所析出的锌硒元素易于人体吸收,天然无毒副作用。凤冈锌硒茶,不但富含人体所需的17种氨基酸,且富含锌硒微量元素,其锌含量为55.4—103.2毫克/千克,硒含量为1.38—2.03毫克/千克,正是人体所需的最佳适宜量。2006年01月24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凤冈富锌富硒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凤冈产茶历史悠久,是贵州十大名茶之一。
凤冈富锌富硒茶采用生态建园模式,形成了林中有茶、茶中有树、林茶相间的特色茶园。其茶叶品质高端,特色奇绝,外形匀整紧索,色泽灰绿油润,栗香高长沁脾,滋味鲜爽润喉,汤色黄绿锃亮,叶底嫩绿耐泡。
6、贵州十大名茶之贵州明前毛尖茶
清明节前采制的茶叶,受虫害侵扰少,芽叶细嫩,色翠香幽,味醇形美,是茶中佳品。同时,由于清明前气温普遍较低发芽数量有限,生长速度较慢,能达到采摘标准的产量很少,所以又有“明前茶,贵如金”之说。是贵州十大名茶之一。
7、贵州十大名茶之绿宝石茶
绿宝石即绿宝石茶。贵州十大名茶之一,为绿茶类。“绿宝石茶“是2003年经贵州本土茶叶专家牟应书老先生研制成功的创新茶品类,也是国内为数不多的采用一芽二三叶为原料获得国际金奖的绿茶,颠覆传统名优绿茶钟情独芽的倾向,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证的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
绿宝石的原料大胆采用一芽二三叶,避开独芽、一芽一叶制作绿茶的奢侈,采用贵州牟氏制茶工艺,并结合现代先进的自动化加工技术制作而成,呈盘花形状,颗粒紧实,色泽绿润,冲泡后茶叶自然舒展成朵,嫩绿鲜活,栗香浓郁,汤色黄绿明亮,滋味鲜爽醇厚,冲泡七次犹有茶香,享有“七泡好茶”的美誉。
8、贵州十大名茶之贵定云雾贡茶
“贵定云雾贡茶”,是以贵定县境内生长的本地鸟王茶树品种和其它优良茶树品种的鲜叶为原料,按贵定云雾贡茶的加工工艺加工而成的特种绿茶,其成分含量为:氨基酸3.32%.茶多酚34.40%,咖啡碱4.7%,水浸出物44.40%。
贵定云雾贡茶是贵州十大名茶之一。以其“紧细、卷曲、显亳,匀整、绿润,汤色绿黄清澈、香气嫩香、滋味鲜爽、回甘力强、叶底嫩匀、鲜活明亮”的高雅品质,备受海内外茶叶界专家及消费者的青睐,让品茗者品尝之后,沁人心脾,回味无穷,有益健康。国内著名茶学界审评专家沈培和欣然为其挥毫定为“茶中极品”。
9、贵州十大名茶之雷公山银球茶
雷公山银球茶产于雷山县著名的自然保护区雷公山,采用海拔1,400米以上的“清明茶”的一芽二叶,经过炒制加工后,精制为小球状,即美观漂亮,又清香耐泡。是贵州十大名茶之一。
雷公山银球茶是国内外首创,形状独特,是一个直径18-20毫米的球体,表面银灰墨绿。清香、味浓、爽口、回甜,提神健脑,精力旺盛。
10、贵州十大名茶之清池翠片
清池翠片为特种绿茶,产品执行贵州省地方标准,特种绿茶——扁形绿茶DB52/T442.3-2003标准。它具有独特的外部形态,优异的内在品质,即形美、色绿、香郁、味甘;外形扁、平、直、光滑、匀整、色泽翠绿油润、内质香气高爽持久,有炒香、汤色黄绿、明亮、叶底嫩绿鲜明,匀齐完整。企业年生产能力10吨。2010年在上海茶文化节上获得金奖,是贵州省十大名茶,“清水塘”商标为贵州省著名商标。
6. 贵州省茶叶公司
有百年土系列、总统府、贵功酒、茅门金桥、醉寂寞、大回酱香、天下和合、成功匠、贵美、都国二号等系列品牌。
贵州黔庄集团有限公司由贵州茅台镇“王茅”品牌创始人王秉乾嫡传后人重建于1983年。经历三十多年艰苦创业,现已发展成为一家以白酒销售为主、茶叶、旅游等产业并举的综合性企业集团。
7. 贵州贵茶股份有限公司
绿宝石茶的最佳保存时间:6个月品质最佳。如果外包具有良好的防潮、阻氧、避光等保鲜性能的前提下,再接纳除氧剂、真空抽气充氮、放干燥剂等技能,并在低温下贮藏,可以保鲜10个月。绿宝石茶一般的保存时间:12个月。我国规定茶叶保质期为18个月(不含黑茶类)。密封包装的茶叶保质期是一般为12个月至24个月等,绿宝石茶是比较嫩的茶叶一般保存时间为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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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茶产业提质增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茶产业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茶产业包括茶树种植、茶叶加工、品牌建设、文化活动及其相关扶持与服务。
本条例所称茶叶是指用山茶科山茶属茶组植物的鲜叶加工而成的产品。
第三条茶产业发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品牌引领、市场主导,科技支撑、质量保障的原则,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第四条产茶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茶产业发展工作的领导,将茶产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茶产业发展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健全促进茶产业发展协调机制,完善茶产业发展政策措施。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茶产业发展工作。
发展和改革、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林业、气象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促进茶产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茶树种植、茶叶加工等活动的指导、服务、监督,落实茶叶质量安全属地管理的责任。
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茶产业发展相关工作。鼓励制定茶叶质量安全管理村规民约。
第六条产茶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茶叶质量安全可追溯和监管体系,组织、实施茶树种植和茶叶加工、包装、运输等环节的清洁化工作,加强茶叶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茶产业宣传,普及茶知识,传播茶文化。
鼓励广播电视、网站、报刊、融媒体等加强茶产业宣传。
第八条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投入、参与茶产业发展。
第九条支持培育发展茶行业社会组织。茶行业社会组织应当规范行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和人才培训,引导茶叶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提供信息、技术、培训、知识产权保护等服务,推动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
第十条对在茶产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茶树种植
第十一条产茶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集中连片、适度规模、优质高效、标准规范、产业配套的发展方式,推动茶树种植基地建设。
第十二条省人民政府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茶树标准化种植技术规程。
茶树种植应当根据茶树生长发育特性,按照种植技术规程标准化种植。
第十三条产茶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做好以下茶树种植基地建设工作:
(一)鼓励茶树种植基地依法流转,促进规模化经营;
(二)加强茶树种质资源保护和茶树品种优选优育,推广茶树良种良法种植,扩大高标准茶树种植基地;
(三)实行病虫草害绿色防控,推广生物、物理、生态协调等综合防控及统防统治先进技术;
(四)支持开展茶树种植基地绿色、有机、地理标志、良好农业规范农产品等认证;
(五)建立500亩以上连片茶树种植基地环境监测、气象信息系统;
(六)推广使用有机肥和茶叶专用肥,实行测土配方施肥;
(七)推广茶树鲜叶采摘机械化;
(八)支持建设品牌茶叶、特色茶叶、出口茶叶专用基地;
(九)加强茶树种植基地周边生态环境保护。
第十四条 茶树种植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建立茶树种植生产记录档案,如实记载下列事项:
(一)使用肥料、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名称、生产企业、来源、数量、使用地点、用法和使用日期;
(二)茶树种植基地病虫草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
(三)茶树鲜叶的采摘日期、产量。
茶树种植生产记录应当保存二年。禁止伪造茶树种植生产记录。
第十五条茶树种植基地禁止实施下列行为:
(一)使用剧毒、高毒、禁用的农药;
(二)使用化学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等未登记在茶树上使用的农药;
(三)未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
(四)使用催芽素等未登记在茶树上使用的肥料;
(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六条产茶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对符合以下条件的茶树种植基地,可以划定为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实行产地保护:
(一)具有适宜茶树生态种植的土壤、气候等自然地理条件,海拔600米以上,远离主要公路500米以外;
(二)相对连片种植500亩以上;
(三)已经形成科学的种植方法、良好的质量控制方法,具有一定的资源、技术和效益等优势;
(四)茶叶生产组织化程度高,产品市场销售稳定;
(五)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具有地方特色的茶树种质资源特定地区,可以划定为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
第十七条产茶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科研机构和专家等对划定的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进行论证,并听取茶树种植基地权利人和所在地村民的意见,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应当设立保护标志,划定保护范围、确定责任主体。
第十八条省人民政府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建设的相关标准,规范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建设。
第十九条产茶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安排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的道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
第二十条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内的个体种植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种植企业等应当按照绿色、有机、良好农业规范标准管理茶园。
鼓励、支持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内的个体种植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种植企业等按照国际市场的质量标准栽培茶树。
第二十一条 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内,除执行第十五条规定外,还禁止下列行为:
(一)侵占、毁坏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基地;
(二)擅自砍伐或者损毁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内的林木;
(三)排放废水、废气,倾倒、堆放固体废物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四)毁坏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基础设施和保护标志;
(五)非生产用机动车进入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
(六)开展餐饮、烧烤、露营等损害茶树生态种植环境的旅游活动;
(七)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影响茶树生态种植和破坏生产环境的建设项目;
(八)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三章 茶叶加工
第二十二条产茶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茶叶加工指导、服务和监管。
企业应当采用标准化、清洁化方式生产加工茶叶。
第二十三条产茶地区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制定茶叶加工地方标准。鼓励茶行业社会组织、茶叶企业制定和使用高于国家和地方标准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第二十四条产茶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做好以下工作:
(一)培育茶叶加工龙头企业;
(二)鼓励、支持申请国家有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认证,绿色、有机、地理标志等产品认证;
(三)支持建设茶叶初制、精制、深加工、机械化生产线;
(四)支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建设冷链设施;
(五)支持建立完善产地茶树鲜叶交易市场。
第二十五条茶树种植企业、茶叶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应当建立茶树鲜叶质量安全自检制度,定期对茶叶加工生产状况进行检查评价,建立茶叶加工记录档案,如实记载下列事项:
(一)茶树鲜叶的品种、等级、数量、进场(厂)时间,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二)生产的茶种类、等级、数量、入库时间、出库时间、贮存条件等。
茶叶加工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茶产品保质期满后一年。禁止伪造茶叶加工记录。
第二十六条鼓励和支持以茶树鲜叶、茶半成品、成品茶或副产品为原料,开发加工食品、饮品、工艺品、生活用品等茶叶衍生品。
茶叶衍生品的加工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定。
第二十七条除茶叶衍生品的生产加工外,禁止在茶叶加工中添加糖分、甜味剂、色素、香精等外源物质。
禁止在茶叶生产经营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第四章 品牌建设
第二十八条 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政府引导、行业指导、诚信为本、质量优良、企业主体、共建共享的原则,建立茶叶品牌发展、推介、保护和利用的运行机制;围绕重点发展贵州绿茶、贵州红茶、贵州抹茶、贵州黑茶等茶叶公用品牌,着力推进原产地保护和品牌建设,扶持企业产品品牌。
第二十九条省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和完善茶叶公用品牌和知名子品牌产品质量标准,包括外在形态、内在品质、包装标识等内容。
第三十条鼓励使用茶叶公用品牌,支持做大做强知名子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
第三十一条茶叶公用品牌持有者应当制定管理规定,实行统一管理。管理规定应当包含质量可追溯、监督检查等内容。
茶叶公用品牌授权使用者应当执行品牌管理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茶叶公用品牌管理规定的行为,可以监督、举报。
第三十二条 产茶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护获得中华老字号、地理标志、国家气候标志等名优产品的茶叶商标或标识。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举办品牌茶叶展示展销活动,组织引导企业参加各类涉茶展销会。
支持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在传统媒体、新媒体、自媒体推广销售品牌茶叶。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支持在主要交通干线、公共场所推广公用品牌,开设品牌茶叶专卖店,开展品牌茶叶宣传推介活动等。
第三十五条鼓励茶叶企业开发适销对路的品牌茶系列产品,创新品牌营销方式,拓宽品牌流通渠道,建设品牌忠诚消费群体。
第三十六条支持茶行业社会组织、茶叶企业到境内外建立贵州茶品牌推广中心。
鼓励本省品牌茶产品进入省内机场、铁路、酒店、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连锁超市、省内外电商平台等推广、销售。
第三十七条 鼓励深入挖掘茶叶的生产、生活、生态和文化等价值,促进茶产业发展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技艺、乡风民俗、美丽乡村建设深度融合,加强老工艺、老字号、老品种的保护与传承,培育具有文化底蕴的茶产业品牌。
鼓励通过品牌价值评估、品牌评比及发布等活动,扩大品牌宣传,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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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西湖龙井:产于浙江杭州西湖区,茶叶为扁形,叶细嫩,条形整齐,宽度一致,为绿黄色,手感光滑,一芽一叶或二叶;芽长于叶,一般长3厘米以下,芽叶均匀成朵,不带夹蒂,碎片,小巧玲珑。龙井茶味道清香,假冒龙井茶则多是青草味,夹蒂较多,手感不光滑。
2 、碧螺春:产于江苏吴县太湖的洞庭山碧螺峰。银芽显露,一芽一叶,茶叶总长度为1.5厘米,每500克有5.8万至7万个芽头,芽为白毫卷曲形,叶为卷曲青绿色,叶底幼嫩,均匀明亮。假的为一芽二叶,芽叶长度不齐,呈黄色。
3 、信阳毛尖:产于河南信阳车云山。其外形条索紧细,圆,光,直,银绿隐翠,内质香气新鲜,叶底嫩绿匀整,一般一芽一叶或一芽二叶,假的为卷曲形,叶片发黄。
4 、君山银针:产于湖南岳阳君山。由未展开的肥嫩芽头制成,芽头肥壮挺直,匀齐,满披茸毛,色泽金黄光亮,香气清鲜,茶色浅黄,味甜爽,冲泡时看起来芽尖冲向水面,悬空竖立,然后徐徐下沉杯底,形如鲜笋出土,又像银刀直立。假银针为青草味,泡后银针不能竖立。
5 、六安瓜片:产于安徽六安和金寨两县的齐云山。其外形平展,每一片不带芽和茎梗,叶呈绿色光润,微向上重叠,形似瓜子,内质香气清高,水色碧绿,滋味回甜,叶底厚实明亮。假的则味道较苦,色比较黄。
6 、黄山毛峰:产于安徽歙县黄山。其外形细嫩稍卷曲,芽肥壮,匀齐,有锋毫,形状有点像雀舌,叶呈金黄色;色泽嫩绿油润,香气清鲜,水色清澈,杏黄,明亮,味醇厚,回甘,叶底芽叶成朵,厚实鲜艳。假茶呈土黄色,味苦,叶底不成朵。
7、祁门红茶:产于安徽祁门县。茶颜色为棕红色,切成0.6至0.8厘米,味道浓厚,强烈,醇和,鲜爽。假茶一般带有人工色素,味苦涩,淡薄,条叶形状不齐。
8 、都匀毛尖:产于贵州都匀县。茶叶嫩绿匀齐,细小短薄,一芽一叶初展,形似雀舌,长2至2.5厘米,外形条索紧细,卷曲,毫毛显露,色泽绿润,内质香气清嫩,新鲜,回甜,水色清澈,叶底嫩绿匀齐。假茶叶底不匀,味苦。
9 、铁观音:产于福建安溪县。叶体沉重如铁,形美如观音,多呈螺旋形,色泽砂绿,光润,具有天然兰花香,汤色清澈金黄,味醇厚甜美,入口微苦,立即转甜,耐冲泡;叶底开展,青绿红边,肥厚明亮,每颗茶都带茶枝。假茶叶形长而薄,条索较粗,无青翠红边,叶泡三遍后便无香味。
10 、武夷岩茶:产于福建崇安县。外形条索肥壮,紧结,匀整,带扭曲条形,俗称“晴蜒头”,叶背起蛙皮状砂粒,俗称“蛤蟆背”,内质香气馥郁,隽永,滋味醇厚回苦,润滑爽口,汤色橙黄,清澈艳丽;叶底匀亮,边缘朱红或起红点,中央叶肉黄绿色,叶脉浅黄色,耐泡6至8次以上。
10. 贵州茶叶加工厂
不是上市公司。
贵州贵茶集团有限公司,创建于2010年04-19日,注册资本1.9亿人民币,地址:贵阳市花溪区久安乡小山村。是香港贵茶有限公司独资企业,主要从事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销售、茶树种植、茶叶加工、进出口贸易、餐饮管理;甜品制售、糕点制售、茶饮料及其他饮料制造。
11. 贵州茶叶厂家电话号码
简介:贵州贵茶有限公司,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全资拥有贵州凤冈黔风有机茶业有限公司、贵州凤冈春秋茶叶有限公司、贵州久安古茶树茶业有限公司等子公司。
公司目前拥有贵州省首家从日本引进的与国际接轨、集清洁化、全电能、环保型生产于一体的自动化流水线两条,日加工鲜叶10000公斤,优质茶的年拼配能力将达到3600吨以上,并拥有庞大的茶叶冷藏库及高水平的品质检测中心。贵州贵茶有限公司拥有“贵州十大名茶”之称的绿宝石绿茶,红宝石红茶,还拥有“久安千年红”、“久安千年绿”等高端古茶品牌。 法定代表人:徐谦 成立时间:2010-04-19 注册资本:19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52011400001658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久安乡小山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