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而易见,方舟子关于普洱茶致癌的“惊人”言论,不仅引发了公众的广泛质疑,而且已经开始触动有关方面的利益和奶酪。为及时阻止方某人《喝茶能防癌还是致癌?》一文持续发酵,有可能引发的一系列不可预知之 “多米诺骨牌效应”。
日前云南省普洱茶协会邀请专家学者,对方舟子的所谓言论,进行了公开还击和声讨——该协会决定起诉方舟子,要求其作出公开道歉,还代表云南省600万茶农索赔600万元名誉损失费。
霍小姐以为,与其剑拔弩张,互相揭短,打一场难分输赢、没有结果的口水战,倒不如以此为契机,练好内功,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全面提升普洱茶的品质,从根本上减少、杜绝“授人以柄、落人口舌”的现象。
至于想在重事实、讲证据的法庭上,让方舟子心悦诚服地赔礼道歉,乖乖地拿出600万元损失费,其实很不容易,甚至可谓是难上加难。
一是原告(云南省普洱茶协会)不能保证市场上随机抽查的普洱茶样品中,个个不含致癌霉菌毒素(即黄曲霉素超标问题)。因为生产工艺千差万别、良莠不齐,更何况散落在千山万园(茶园)中600万茶农,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行业检测、认定标准呢?!
二是云南省普洱茶协会作为一个松散型的社会行业组织,其并非国家权威的行业鉴定/检测/标准机构,想推翻方舟子的论文证据,抑或是拿出国人信服的有力新证据,恐怕还有很多意想不到的障碍要去克服。
三是高学历、高智商的(被告)方舟子又绝非等闲之辈,岂能轻易低头,束手就擒?!如果方舟子聘请律师反戈一击,反诉云南省普洱茶协会罔顾事实、无端进行人身攻击,损害他人名誉,也要索取损失赔偿费“XXX万”大洋,又该如何是好呢?!
呵呵,别忘了古人总结的一句名言——“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啊!